《知音》杂志与政界人物的肖像官司
《知音》杂志与政界人物的肖像官司
创刊于1985年的《知音》杂志,是湖北省妇联主管的、以刊载社会悲情故事和名人轶事见长的一份畅销期刊。它曾经月发行量高达630万份,位居期刊发行量国内第一、世界第五的地位。

《知音》杂志
2006年2月,《知音》(海外版)第3期发表了题目为《明星市长情网惊梦,印尼情人狂卷千万》的文章,作者署名为“念父”。该文报道的是湖南省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涉嫌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犯罪事实。文章配发了主人公照片,并在照片边标写了“昔日风光无限的戴松林”字样。

媒体对戴松林的报道
2006年2月15日,湖南省邵阳市在任副市长禹新荣,在湖南省邮政局书报刊零售局邵阳分局的报刊零售点购得本期《知音》杂志,骇然发现自己的照片竟然配发在那篇报道戴松林的犯罪文章上。
再三确认无误后,禹新荣顿觉奇耻大辱,愤而联系律师,后来一纸诉状将《知音》杂志告上了法庭。由此引发《知音》杂志与政界人物的第一起官司。

媒体对戴松林的报道
戴松林,男,湖南新化人,1957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任邵东县长。
1996年3月,任邵阳市副市长,分管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等工作。
2003年1月,任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是邵阳市第13届人大代表。
2005年4月,戴松林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调查。5月10日,被实施“两规”。
检察机关查明: 2001年至2005年5月期间,戴松林在负责邵阳市白卡纸项目招商过程中,越权划拨财政资金,造成政府投资损失800余万元(有媒体报道说是2000余万元),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并包养多名情妇受贿,共同实施犯罪。
2007年3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戴松林有期徒刑3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湖南邵阳市城区
禹新荣的委托律师向《知音》杂志社发送律师函,告知错用了照片,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
《知音》杂志社陈述: 2006年初,杂志社收到湖南作者章某某《明星市长情网惊梦,印尼情人狂卷千万》的稿件,随稿附有一张照片。作者表明此照为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的照片,可以使用。编辑部信以为真,未经复核,遂将此照片作为戴松林的照片刊发。结果,这张照片却是邵阳市在任副市长禹新荣。
后经查明,文章作者章某某并不认识戴松林,所寄照片是其从山西日报社所属的《山西发展导报》网站上下载的。
查证核实后,《知音》杂志遂在2006年第4期(海外版)第32页右下角刊登了《致歉启事》,澄清照片被误刊的事实,并向禹新荣副市长致歉。
此后,双方就精神抚慰金进行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禹新荣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知音传媒大楼
2006年3月27日,禹新荣以知音杂志社侵害了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向湖南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杂志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
2006年10月26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知音》杂志社侵害了原告禹新荣的肖像权。
法院认为,被告虽然刊登了《致歉启事》,但不足以达到消除侵权对受害人精神抚慰之目的。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知音》杂志社赔偿原告禹新荣8万元。双方未再上诉,判决生效。
观察整个案件,禹新荣是无辜的,状告有理!此案也作为典型案例,被国内许多专家和专业机构引用。

禹新荣
禹新荣,男,汉族,1962年8月生,湖南洞口人,管理学博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任湖南省邵阳市委党校教员、文史教研室副主任。
1987年3月,任邵阳市委办公室秘书。
1989年7月,任邵阳市邵东县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3年8月,任邵阳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
1997年7月起,任邵阳市新宁县委副书记、书记。
2002年6月,任邵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2002年11月,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副市长。
2007年11月,任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禹新荣在邵阳农村与农民交流
2011年9月起,任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7年3月,任湖南省文化厅厅长、党组书记。
2020年7月,任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党组书记。
2022年1月,任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
禹新荣是湖南省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

禹新荣履职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时
2023年1月1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禹新荣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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