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兴港镇原副镇长黄家明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广西北海市兴港镇原副镇长黄家明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2021年9月22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副镇长兼兴港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黄家明与同伙吴礼明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本次庭审全程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庭审形式进行,被告人黄家明、吴礼明在羁押场所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黄家明先后担任兴港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兴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其利用负责建设以及协调和联系土地、规划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与被告人吴礼明合伙建房,冒充他人名义,通过虚增楼房数量和面积等方式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129万余元。另外,黄家明还为他人在房屋违建、非法采矿、扣押车辆放行等方面提供帮助,共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40.5万元。被告人黄家明、吴礼明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部分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黄家明、吴礼明合伙,利用黄家明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房屋征收补偿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黄家明、吴礼明的刑事责任。黄家明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针对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家明、吴礼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劳显亮
编辑:史梓敬